那是93年,耿乐还是个刚涉世的男孩,阳光、稚气,对现实和未来充满了幻想,包括爱情。
爱情来的很突然,他没有任何准备。他爱上了同班的一个男孩,那是一个值得他去爱但却不应该爱的人。那个男孩叫浩。
浩来自一个小城市,长得很白,白得有些吓人,但配上红红的唇和浓浓的眉毛是一个地道的帅哥。很厚的红唇性感得让你心动,两道眉宇间的英气让你怜爱却又怯步。还有接触来感到的朴素和诚恳让你无法拒绝他的引力,那是一种无形的引力,一种由心而生的引力,一种潜藏危机、具有杀伤力的引力。
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,爱一个人也不需要借口,耿乐感觉到了心的萌动,他时刻关注身边的这个人。当然,他还不知这是爱,只觉得喜欢,他想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。
浩喜欢运动,课余常去锻炼。乐喜欢音乐,课余就去鼓捣他的音乐。不过,是音乐融了他和浩的关系,因为浩也喜欢唱歌。
有一次市里组织汇演,学校的节目由乐排练,他想到了浩,课余的行单影只变成了同行同伴。一把古典吉他弹出流畅清玄的弦律,一副粗犷略带沧桑的歌喉唱着那首流传校园的歌曲----流浪歌手的情人。
“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,一扇朝北的窗,让你望见星斗”------
演出很成功,两个男孩走到了一起。
那是一个乐永生难忘的夜晚,他的初吻给了一个叫浩的男孩,他们只是纯纯的吻了,别无其他。
乐的细腻注定他会很认真的关心浩,他在意他的一切,举动、思想、心情,所有一切
那晚的第二天课间,萎迷的浩似乎很不舒服,乐送上一杯热茶,说喝吧,会好受些。浩回送了一张字条:昨晚对不起,想起让我恶心,愿我,原谅我。
好像一杯热茶泼到乐的脸上,感觉却是冷冷的......
那时学校兴起拜把兄弟,拉来四位合得来的同学,喝了血酒,乐老五,浩是他四哥。大家称乐为乐乐,乐爱听,因为亲切,因为浩哥也喜欢这么叫他。
恋爱中的人“高烧不退”,头脑简单,乐想感动浩,想得到爱,他努力寻找着爱的浪漫。
而浩对乐,对三位哥哥,对其他同学一如即往的诚恳和亲切,没因乐的好而有所不同,也没因那一晚而有所改变。乐迷惘、困惑,他任性的讨厌一切与浩关系好的同学,包括他的哥哥们。
爱情是一把双刃剑,刺痛爱着的人,也刺伤被爱的人。乐和浩经历着痛苦的煎熬。
乐终于要鼓起勇气向浩表白,他们相约林萌树下,这是学校外侧的一条大道,曾经走过无数热恋中幸福的人们。乐和浩缓缓的走着。
“我有一种感觉,你是我今生一定要遇到的”乐说。
“哦?是吗?为什么?”
“因为我喜欢你的性格”乐很严肃的样子。
“哈哈,我以前女朋友也这么说过”
“不许提她,要是再说她,我生气了,不叫你哥了”
“好,好,呵呵,小乐乐,喝酸奶吗?”浩知道乐乐最喜欢喝酸奶了。
“不喝,现在心里就酸酸的”
“唉,这个老疙瘩真爱吃醋”
“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吃醋吗?”
“......”
“因为我喜欢你”
“认真的?”
“是!”
“我知道上次的事怪我,其实......”
“不,怪我!”
一辆汽车飞啸而过,浩一把拉住乐,将他拽到土路上。
“好险”
“你要是不喜欢我,我就到马路中间走,让车压死”
“那我陪你一起”浩出奇的冷静。
“那好,说,你答应不答应,我只要你爱护我,关心我,哪怕一点点”
“当然会,我是你哥,像关心弟弟那样关心和爱护你,但其他的不能接受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我是你哥”
“狗屁!”“不接受算了!”“谁稀罕!”
“乐......”
耿乐向一家小吃部跑去,就是他们上次拜把兄弟,喝血酒的那家。
那晚他喝得好多。刺鼻的酒气借着小吃部昏暗的灯光,将乐推向醉的至极。这是他第一次喝醉,也是第一次在哥哥们面前流泪。
那一晚他喝得好痛,是狂饮的痛快,是心碎的痛楚,因为他爱上一个不爱他的人。
......
......
......
时间是一切创伤的愈合剂。耿乐终于走出了浩的影子,那个曾带给他快乐和痛苦的人。
终于不再挣扎,也终于不再眷恋,乐曾经痛苦,因为他在意,但乐学会了快乐,因为他试着放弃----
这就是耿乐的初恋,那年他17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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